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进修须知

时间:2012-01-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进修须知

一、仔细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进修人员医德医风及组织纪律》并签名,报到时交回。


二、报到时请务必携带:学历证明、单位聘书复印件:


1、医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护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求盖上你方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材料不全,我方将不予受理。


2、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


3、医生自带工作服、听诊器及本专业的检查用具;护士自带工作服、白鞋及白袜。


三、请准时来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名额另作处理,不得冒名顶替,不得随意换人,否则取消进修资格。身体不健康或怀孕者不能来院进修。


四、报到地点: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科教科 2、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232号


3、电话:(0771)3137161 ;传真:(0771)3112511; 4、邮编:5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