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医院入院须知

时间:2012-01-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病友您好:

  感谢您对广西民族医院的信任,为了使您尽快熟悉住院流程,早日康复,希望您配合我们做好如下工作,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1、请您保管好您的住院押金收据和贵重物品,如用病房物品柜,请到护士站领取钥匙,押金10元。

  2、护士站24小时有人值班,您的床头有呼叫系统,如有帮忙请按铃,护士会及时帮助您。

  3、住院后,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如服用自带药或请院外医生检查治疗,要征得管床医生的同意。

  4、病房门口,床头卡有您的管床医生和责任护士姓名、相片,您有问题随时找他们反应。

  5、无行为能力的病友(14岁以下儿童、有精神病史或精神异常者,不能独立处理事务的成年人)、昏迷及危重者必须有近亲属陪护。并对病人负监护人责任。

  6、如果在医院订餐,营养饮堂每天上午有专人到病房办理手续。

  7、作息时间表如下,在这些时间里,请不要随意离开病房,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科主任批准。

  开饭时间:7:30 中午11:30 下午5:30

  发药时间:8:30 中午11:30 下午3:30

  查房治疗时间:上午:8:30 下午3:30

  8、病房就寝熄灯时间是22:00,如果您在看电视,请调低音量,以免影响其他病友休息,为了您早日恢复,请您最迟在23:00前就寝。

  9、每天护士会提供您前一天的费用清单,如有疑问,请询问电脑收费员。

  10、请您协同我们保持病房整洁、安静,病房内请勿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区。

  11、未经许可,请不要进入护士站、治疗室等诊疗场所。

  12、住院处24小时办理出院手续,如要出院请您提前一天告诉医生,由电脑收费员打出住院清单,双方核对无误后,携带住院押金收据及清单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欢迎您监督我们的工作,并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的监督电话:3131922

  祝您早日康复!

享受“惠民病房”政策须知

  “惠民病房”对象:

  1、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五保户证;

  3、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4、持有上述特困证对象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5、残疾贫困者:

  费用减免:

  1、全免费用项目:住院期间的血、尿、大便常规检查;住院陪伴床位费、煎药费、会诊费。

  2、减免费用30%的项目:手术费

  3、减免费用10%的项目:心电监护费、输氧费、住院护理费;X线透视、CT、核磁共振、心电图、B超检查费;血糖测定费、肝功能、肾功能检查费。

  4、减免费用5%的项目:药品费。

  减免手续办理程序:

  1、对持有以上证明材料,(①“低保证、五保户证、特困户证”等证件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二份复印件)的患者,在入院当天或次日将相关材料所在科室领导确认,由所在科室派人持以上证明材料到医务科办理享受“惠民病房”的申请,审核手续后,在所在科室的患者床头上挂上“惠民病房”牌。

  2、患者在出院结清费用后,持结帐发票、费用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①“低保证”、“五保户证”、“特困户证”等证件的原件和一份已审核过的复印件;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③已办理完毕的享受“惠民病房”申请单原件)审核单到财务科办理减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