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为首家自治区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治疗试点医院

时间:2012-12-2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

医保科
12月20日,我院与自治区社保局的《单病种治疗项目费用结算管理协议》签约仪式在自治区社保局隆重举行。这标志着我院成为首家自治区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治疗试点医院。
实行单病种付费,建立一种医保费用支出的约束机制,是为了更好的保持医保费用适度增长,管好参保人员的“救命钱”,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确保医保制度平稳运行。
社保局选定我院作为试点医院,是对我院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一种鞭策,我们将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利用适宜的技术和手段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单病种治疗项目的治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并如实上报诊疗信息。
今后,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切实转变医院管理理念和服务模式,增加费用意识,关注内部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完善并实施临床路径,有效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必需和适宜的医疗服务,使医、保、患三方满意。